东南网6月13日讯(记者
王秀钦)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就《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2008年6月13日起至2008年6月25日下午6时。草案全文将在福建日报、福建人大网站(
www.fjrd.gov.cn)刊登,福建东南新闻网(www.fjsen.com)全文转载。社会各界可把意见和建议直接寄往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或直接在福建人大网站上填写立法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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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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