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路稽征处昨表示,从9月1日起,所有非营运客车(含大客车、中巴、旅行车、小轿车)均可实行省内异地缴纳公路规费。
据介绍,此举将直接为常在全省各地穿行的车辆提供极大便利,广大车主也可登录厦门公路稽征网(www.xmgljz.com)查询缴费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在车管所办理车籍登记后十日内就应到公路稽征部门办理入户手续,否则按日加收滞纳金。(记者 张志鹏 通讯员 罗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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