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市委学习中心组举行学习会,邀请省高级法院民事审判庭高级法官刘炳荣,作学习贯彻《物权法》专题讲座。
市委学习中心组成员叶继革、刘道崎、刘鑫、袁德俊、林纪承、徐铮、程立双、梁晋阳、周银芳、李家荣、郑国仁、吴俊慰、杨光祺、柳忠武、阙维林
、陈木星、陈良椿、刘振郁、林俊德、陈有极、陈凤珠、张来水、李茂胜、吕凯明、赖逢良、林传衍、许清华、郑昱荣、邱乾春、林丽玲参加了学习会。
今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并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刘炳荣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从事法院工作25年,发表学术论文50多篇,与人合作出版了《金融担保实务》、《信用证理论与审判实务》、《信用证审判案例》、《律师执业基本技能》等专著,有着丰富的学术经历和重要的学术成果。刘炳荣从《物权法》制定的过程,以及什么是物权法、物权登记、我们国家为什么要制定《物权法》、物权立法意义与作用、面对《物权法》我们应当注意改变什么等基本理论问题作了深入浅出、翔实生动的阐述,上了一堂内涵丰富、理论深刻的法制教育课。
市委书记叶继革主持学习会。他说,这次学习会对于我们进一步加深对《物权法》的理解,加深对依法行政的认识,提高依法行政的法制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建设法治政府有很大的启发帮助作用,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
叶继革说,要深入学习领会《物权法》,全面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和谐三明建设。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物权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制定和实施《物权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物权制度,对于坚持和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激发全社会的创业激情和创造活力,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坚持从民主管理、科学执政、依法治市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物权法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学习贯彻《物权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当成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叶继革指出,要把握重点,深刻理解《物权法》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总的看,《物权法》突出以人为本、关注民生,通过确立物权的各项规则以及物权的保护制度和方法,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学习,深刻理解和全面掌握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主要作用及基本内容,真正领会其精神实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按照《物权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国有财产、集体财产的保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他财产权利。各级执法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国家、集体和私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规范和拓宽法律服务,公正有效地解决群众的司法诉求。
叶继革要求,要加强领导,扎实推进《物权法》的贯彻实施。《物权法》的学习宣传已被列入我市“五五”普法的重点内容,市、县两级依法治理办公室和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领导,结合地方、部门和行业特点,把《物权法》的学习、宣传、培训作为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点加以落实,切实通过《物权法》的学习贯彻和实施,为推进三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建“平安三明”、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记者
李顺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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