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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物价局开展2008年元旦食品价格专项检查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7-12-29 17:43:48    |  文章来源: 三明市物价局   
 

  

  确保我市元旦期间市场物价基本稳定,规范和制止各种不正当价格行为,市物价局于27日在全市统一开展元旦市场监督检查。

  一、从27日上午开始,市物价局协同两区物价局组织开展“两节”节前市场专项检查。各县(市、区)价格监督检查部门也将相应成立节日市场价格
监管检查小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各地节日市场价格监管,确保节日市场价格稳定。全市共出动检查12个检查组,计121人次,检查各食品经销点324家,发放《关于保持主副食品价格基本稳定的政策提醒函》324张。

  二、强化价格监测,分析市场价格走向。各县(市、区)价格监测人员加强对节日市场主副食品价格的跟踪监测,坚持每日一采价,遇有异常情况加大监测密度;重点监测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粮、油、肉、禽、蛋、奶、蔬菜、水产品等主副食品价格以及成品油、液化气价格。及时分析市场价格走向,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三、细化价格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措施准备。如发生争购抢购现象或主要副食品价格一次性涨幅过大时,及时启动预警预案,必要时建议动用市场价格调节基金,补贴给主要批发经营单位,同时要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对生活困难的低保家庭进行临时补贴。

  四、加大对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力度。市物价局检查分局联合两区价格监督检查人员从25日起开展食品价格专项检查,坚持每日一巡查。对串通定价、合谋涨价、价格欺诈、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性质恶劣,问题严重,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五、积极实施提醒告诫措施。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制定发放《价格提醒函》等宣传材料,在市场设立价格政策宣传咨询处,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引导经营者强化价格自律意识,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六、完善12358值班制度,确保举报电话畅通。节日期间要安排专人值守,给举报工作人员配备移动通讯设备,通过举报电话呼叫转移等措施,确保12358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

(责编: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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