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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洛区江新农合补偿金封顶线提到5万元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8-01-06 10:08:03    |  文章来源: 福建日报   
 

  1月1日起,泉州市洛江区大幅度提高新农合补偿标准,当年累计最多补偿金额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

  同时,降低起付线。因病住院对象补偿起付线,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为100元,二级医院(县区级)300元,三级医院(省市级)500元。

  扩大定点医院范
围,泉州范围内各地列入城镇职工医保定点的医院,均作为新农合定点医院;提高补偿比例,一级医院的补偿比例为70%,二级医院为55%,三级医院为45%。(林子超)

(责编: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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