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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新政策]福建:病有所医 城乡同享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8-01-23 08:23:04    |  文章来源: 福建电视台   
 

  解决好看病就医这个困难,不仅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致力推进的热点问题,更是政府着力的民生重点。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就再次出台了一系列城乡共享的医疗保障政策。新政策包括:致力于“病有所医”,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继续改造提升百所乡镇卫生院;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研究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的问题。

  记者何悦:“新政策将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让百姓享受更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而在五年前,龙岩新罗区崎濑村村民张益民对此却无法想象。老张日前领回了做心脏手术报销的四千多元钱。因为做手术花不起钱,有六年心脏病史的老张直到去年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后,才到医院做了心脏手术,彻底断了病根。”

  龙岩新罗区曹溪镇崎濑村村民张益民:“有了国家的关心,我们心里很踏实,很安心,有人管了。”

  说起做手术的曹溪卫生院,变化也让老张感到意外。这两年,先是政府花钱添了许多医疗设施,不用跑市里大医院也能照X光,做各种检查,接着又来了大医院的医生驻点传授医术,现在乡镇医生也能操刀做手术了。

  龙岩新罗区曹溪卫生院院长陈克明 :“他提升了我们乡镇卫生院的整体服务能力。现在到我们镇医院看病的村民越来越多,相当一部分外来打工的农民到我们这里看病。”

  五年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乡镇卫生院改造让农民真切感受到病有所医的实惠.而从新农合的建立,再到如今的全民医保,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直予以高度的关注。

  代表委员之声

  省政协委员应敏刚:“(政府)提出新的一个病有所医的改革理念,对提高老百姓健康起了非常大作用。”

  省十一届人大代表蓝春金:“(这些医保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了农村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现象。”

  对于如何改进和完善新农合制度,代表委员们都不遗余力地出谋划策。

  省十一届人大代表杨明元:“出外打工的这些农民参加医疗合作,在报销上怎么提供方便,要研究一些政策。”

  省十一届人大代表马旭东:“从提高农村卫生院医疗质量这块来说,我觉得人才培养是关键,是重中之重。”

  省政协委员陈榕:“乡镇医院的设施政府要加大投入才能留得住人,才有人来看病。”

  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张志红:“政府在健全城市社区医疗服务网络的同时,能重视扶持有潜力的中小型医院的发展,充分利用现有的医疗资源。”

  百姓心声

  福州市民:“我希望政府能出台措施,让药品价格水分更少,价格更实惠一点。”

  福州市民:“医院药品管理要更加合理,(医保)报销要透明化。”

(责编:黄仁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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