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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人大常委会确定年度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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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8-03-28 08:09:52
| 文章来源:
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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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厦门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2008年度工作要点》,正式确定今年立法计划。
今年,厦门市人大常委会拟制定和修订法规5件,分别是保障性住房管理条例、鼓浪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道路交通管理若干规定、节约能源条例和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并将海洋环境保护
、住宅区物业管理、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精神卫生条例、学校用地保护规定、燃气管理条例、会计人员管理规定等7个项目列为备选立法项目。(记者
江荣义)
(责编:王秀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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