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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年来我省“造福工程”造福36万人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8-04-19 11:20:12    |  文章来源: 福建日报   
 

  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我省加大“造福工程”实施力度,搬迁规模从去年的2.5万人扩大到6万人,补助标准从去年的每人1500元提高到2500元,并对计生户加发一个人的补助,还安排专门资金支持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群众实施搬迁。省级财政为此将支出1.72亿元,比去年的3750万元
增长3.6倍。

  我省海岸线长,山区面积大,居住在高山、偏远、分散的山村和偏僻小岛的部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恶劣,地理条件和自然条件成为致富瓶颈。作为消除贫困的重要举措,我省自1994年起在全国率先开展对山区海岛贫困群众实行搬迁的“造福工程”,每年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10多年来,我省不断扩大“造福工程”搬迁规模,适时提高补助标准,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截至去年底,全省各级财政共安排“造福工程”专项补助资金3.72亿元,10万多户近36万人完成搬迁。

  据省财政厅有关人士介绍,“造福工程”给搬迁群众带来了许多好处。如,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通过有组织的规模化整体搬迁,基本解决路、电、水、通讯、广播电视信号“五通”问题;加快脱贫致富步伐。搬迁户的就业机会大大增加,收入水平明显提高;促进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2000年以来,全省共完成少数民族搬迁对象6864户30850人,完成老区群众搬迁10533户47044人;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造福工程”突出扶持山边、沟边、岩边、溪边、河边、库边的群众搬迁,有效提高他们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此外,“造福工程”还促进了农村城镇化进程。各地在实施“造福工程”过程中,有组织、有规划、相对集中地安置,实现向中心村和小城镇的集聚,全省4289个自然村实现整村搬迁,营建近2000个相对集中的安置点,增加近10万城镇人口。

  今年,我省出台关于加快实施“造福工程”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今后5年全省完成搬迁38万人,主要是对居住在生产生活条件恶劣、解决“五通”问题要花很大代价、20户以下的偏僻自然村的群众,零星居住在中等程度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群众,以及少数居住在自然保护区内的农村贫困群众,实施整体搬迁安置,从根本上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引导和促进他们转移就业,发展生产,增加收入。(记者 赖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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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庆新的新生活

  4月,枇杷采摘季节。

  在仙游县书峰乡,成片成片的枇杷林挂满了果实。刚从山旮旯里搬迁出来的10户兰石村村民,沉浸在丰收的喜悦之中。

  13日下午,在上峰自然村一排整齐的两层楼房前,记者见到了正坐在自家小食杂店门前的林庆新。

  “如果不是‘造福工程’,我们不可能过上今天的好日子。”林庆新说。他原来住在彩墘自然村,海拔600多米,离村部近4公里,山路崎岖不平,出入极为不便。

  “我们住在那里有三难。”林庆新说,“上学难,每天一大早,孩子们要走4公里山路才能到村小学;看病难,山上连最简易的卫生所都没有;谋生难,就是家里养了猪,屠宰时每头得再加20元才会有人来收购。”

  去年,彩墘自然村列入“造福工程”实施对象,搬迁户到离241县道不到1公里的上峰自然村建新居。他们得到了各方帮助,省财政人均补助1500元;县、乡镇财政为每人先拨付1000元作为先期建设资金,并帮助落实水泥、石料、钢材等建筑材料;相关部门对建房用地免收征地管理费等税费。当地政府还制定优惠政策,对重点地质灾害户,给予每户5000元扶持;对计生二女户,给予每户5000元的扶持。今年春节前,林庆新等搬迁户搬进了新房。

  “搬到这里,交通大为改观,住房难、就医难、饮水难、行路难和读书难都没有了。”坐在新房门口,林庆新憧憬着未来的生活。“以前我们一家6口人靠山地生活,年人均收入不到500元;搬进新房后,我开起了食杂店,种了2000多株枇杷,到年底,全家人均收入可达1000元以上。”

  同村的其他搬迁户,有的在外从事运输业,有的在企业打工,日子红火起来了。(郑志忠 赖文忠)

(责编:黄仁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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