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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保护立法有望尽快启动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8-07-23 11:37:20    |  文章来源: 福建日报   
 

  生产事故死亡补偿标准受热议

  《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草案修改稿)》将死亡补偿金数额标准从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提高到12倍,成为了委员们审议的热点。

  有的委员认为,我省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速度很快,以此为标准的死亡补偿金数额也在动态增长,因此不必提高标准。过快提高死亡补偿标准,将造成劳动力使用补偿成本增加过快。应把重点放在安全事故防范和执法检查上。

  有的委员认为,提高补偿标准,可引起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有的认为,补偿标准应区别对待,不同地区根据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标准。区分对待个人操作不当引起安全事故和企业监管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采用不同补偿标准。

  记者从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了解到,我省湿地保护立法有望尽快启动。

  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10名代表提出制定《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的议案,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决定,由省人大常委会农经委办理。我省原有天然湿地200多万公顷,但由于随意侵占和破坏湿地的行为时有发生,导致现存的天然湿地仅为原有湿地面积的三分之一左右。为加强湿地保护,保护条例曾由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计划,但有些问题仍未理顺。因此,上届未能将《福建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提交审议。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已将此条例列入本届5年立法项目。今年初农经委已再次与省政府法制办、相关单位协商,争取进一步完善法规草案,使之尽早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记者郑昭)

(责编:谢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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