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23日讯(记者
王秀钦)粮食是保生活、平物价、稳民心的特殊商品和战略物质,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当前,全球粮食危机和国内粮食供求关系趋紧,粮食问题已经成为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问题。上午,记者从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获悉,未来三年内,我省财政将
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用于市县级粮库补助。
会上,常务副省长张昌平详细介绍了我省粮食生产、粮油保障及下一阶段粮食工作计划。他说,我省粮食生产呈现出产量增加、单产提高的特点,2007年种植面积2042.75万亩,总产702.05万吨,能够解决全省用粮量的46%-47%,这一数据已成为中央对我省进行粮食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今年上半年,我省春耕种植面积164.1万亩,总产39.15万吨;截止7月16日,已收早稻面积80.12万亩,亩产399.7公斤,比上年增加6.6公斤,中稻及一季晚稻插秧648.36万亩,比增0.56万亩,双晚播种471.48万公斤,双晚插秧7.59万亩;已种甘薯219.71万亩,比增2.62万亩。
据介绍,我省制定和落实惠农政策,积极抓好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发放工作,进一步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及时发放中央下达我省的水稻良种补贴资金,增加储备订单收购数量。中央财政2008年下达我省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74862万元,省财政在此基础上增加674.8万元,全省25个粮食主产县每亩补贴40元,其他57个非粮食主产县每亩补贴30元。6月下旬,国家成品油价格调整后,中央对种粮农民再给予每亩补贴5元,省财政厅已分三批将中央和我省配套的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下达到各地,各地也按时兑付到种粮农民手中。在粮食收购方面,我省要求各地粮食购销企业对省内当年生产的粮食放开收购,应收尽收,彻底消除农民卖粮难的问题。另外,我省除了在落实中央惠农政策的基础上,还出台了多项扶持农业和粮食生产的措施,其主要措施有:购置粮食生产机械补贴增加到40%;水稻种植保险试点县扩大到10个县(市);对省内化肥生产企业生产的化肥出厂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大概每吨2100-2200元;增加支农再贷款限额,支持粮食主产区的农村信用社发放支农贷款等。
张昌平说,今年以来我省粮油供应货源充足,价格平稳,未出现集中抢购或脱销现象。我省采取“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形式,加强产销协作,促进引粮入闽,2001年以来,先后与六个粮食主产省建立了政府间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协作关系,共签订年优先供应192亿斤粮食协作协议,我省这一独创形式得到国家粮食局充分肯定及推广;加大粮库建设力度,不断改善仓储设施条件,从今年起三年内省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用于对市县级粮库建设、维修、维护等扩建补助;狠抓粮食批发市场建设,我省现已建成福州、泉州、漳州、龙岩四个省级粮食批发市场,至去年底各级粮食批发市场共有经营户972家,年交易量达140亿斤,交易额161亿元,成为我省粮食流通的重要载体。
针对生产成本上升,种粮比较效益下降,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农民积极性不高,一些地方出现耕地抛荒等现象,张昌平表示今后我省将进一步落实粮食工作责任制,加大粮食关键增产技术示范推广力度,完善农资综合直补办法,加大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确保全省的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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