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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租赁买卖房屋28日起都实行实名制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8-08-28 06:12:59    |  文章来源: 东南新闻网   
 

  业主要带房产证,出租方还要提供与公安机关签订的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

  今天起,如果您要委托房产中介租赁房屋或买卖房子,请不要忘了带
身份证,出租方和卖方还要记得带上房屋产权证。否则,房产中介将拒绝您的委托。

  昨日福州市房管局下发通知,倡导看房实名制。从即日起房产中介接受业主委托租赁或买卖房屋,均需要求业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房屋产权证明;带客户看房前,也应要求客户出示本人身份证。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房产中介需要求出租房业主提供与公安机关签订的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签完租赁合同后,中介还要填写《房屋出租信息报备表》,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在三天内向辖区派出所报备,存根要留底。

  房管局将会同福州市公安局,就实名看房工作展开抽查、巡查。对不按规定建立出租屋信息档案并及时向辖区报备的,经公安部门核实通报房管局的,房管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惩处。(东南快报记者 黄欣达)

(责编:申家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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