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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九个重点评议单位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8-08-29 08:45:47    |  文章来源: 东南新闻网   
 
    漳州市公路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漳州市环境保护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一、建设畅通舒适、安全、便捷的和谐公路,为漳州经济发展和群众出行提供良好的公路通行条件。

  二、接待办事群众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服务,有问必答
,秉公办事。

  三、在公路路政执法中,坚持依法治路,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查处违法违章行为,行政处罚做到程序合法,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公路路政案件处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漳州市公路路政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处理,严禁滥用自由裁量权。

  四、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办理公路许可事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事项的条件和应当提交的资料。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作出许可决定。需转报省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转报。

  五、路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部“五不准”、“十条禁令”和廉政纪律,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不以任何形式接受当事人财物;不以任何形式向车队或运输业户通风报信,从中牟利;不以任何形式与停车场经营者有共同利益的行为;上路执法不得少于3人。

  六、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七、举报监督电话:2072826(市公路局纪委)。

  漳州市环境保护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一、认真履职、依法行政。严格组织实施全市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落实环境保护统一监管职责。严格环境审批和环境执法,依法查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态破坏事件和污染纠纷案件。快速办理环境污染信访件和群众投诉件。

  二、简化审批、主动服务。简化环保审批程序,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限,开通环保审批绿色通道。项目环保行政审批全部进审批中心,落实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办结。项目审批一律不收费,审批时限,一律比国家规定缩短1/3工作日。

  三、减排降污、确保水质。要不折不扣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总量减排目标和九龙江水质达标要求。全市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控制在1.7万吨,化学需氧量控制在2.72万吨,完成消减1%的目标。确保九龙江漳州段北溪水质达标率89%以上,西溪达标率95%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6%以上。

  四、清正廉洁,违诺必查。环境监管人员和执法人员要做到“七不准”。即:不准私自指定环评单位;不准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不准权钱交易;不准收取咨询费;不准接受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准随意提高或降低、减免或缓征排污费;不准随意更改环境监测数据。

  以上承诺,诚心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诺,将追究责任,严肃查处。投诉举报电话:2522855。

  漳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一、服务态度:对来办事的群众,承办人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统一在窗口受理、审批、审核。能及时办理的,当天办结;不能及时办理的,要耐心解释,微笑服务。

  二、办事时限:在资料齐全,符合规定条件下:办理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 3个工作日办结;办理就地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 3个工作日办结;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1个工作日办结;办理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3个工作日办结。

  三、收费标准: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标准收费。不乱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搭车收费,严格人防行政审批,杜绝减、免、缓问题。

  四、执法要求:执法活动必须二人以上,出示执法证件。围绕“重在提请,主动服务”,做到提请在先,帮助在前,整改为重,规范为本,给相对人以自身改正的机会。

  五、廉洁自律:加强行政审批、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人员队伍监督管理,提高全体人员的整体素质,不准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不准接受会影响公务的宴请。

  六、违诺处理:如果发现有不廉行为,严肃查处。轻者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重者给予行政、党纪处分;若有违法行为移送司法部门法办。

  七、投诉办法:我办在大楼门口右侧设立“机关效能建设暨纠风举报箱”,欢迎群众举报和投诉;投诉举报电话:2026251-86007。

  漳州市物价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物价”窗口受理价、费审核审批和价格成本监审,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有法定时限的全部提前一倍以上。受理中保留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省政府和省价格主管部门明确要求必备的材料,其它可以简化的材料一律简化,局内多个部门审核的共用一套材料。

  二、对收费许可证变更,即来即办。

  三、对涉及行政事业性、公益性和公用事业服务收费的,企业申报调、定价格商品,除应当实施听证制度和成本监审的,自接受委托之日起在法定时间内作出鉴定结论。

  四、对属于价格主管部门监测范围内商品及服务价格信息咨询(除不能公开的)在4小时内作出答复,数量较多的,3天内作出答复。

  五、在执行公务活动中,坚决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不收受红包、礼品、有价证券等,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六、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规案件,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

  漳州市劳动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一、严格落实办事公开制度,窗口服务实行“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等相关承诺事项,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工作人员做到态度热情、服务周到、举止文明,各项业务按规定收费并在规定的工作日内给予办理,绝不推诿、扯皮。

  三、严格规范劳动保障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积极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抵制不正之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落实劳动保障各项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扎实开展社保基金专项监管治理工作,围绕基金收支、管理、运营等环节,深入查纠问题,促进基金管理的安全运作。

  六、畅通信访举报投诉件的受理工作,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和投诉反映的行风热点问题和要求认真核实解答,按时解决和反馈。

  七、认真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及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责任人员严格执行责任追究。

  监督电话:2027881 2027884

  漳州市民政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一、凡来我局窗口办理的所有事项要做到办事程序、内容公开;准入审查条件公开;处理意见结果公开。要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切实加强对救灾救济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强化审计和监察,确保救灾救济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公开地发放到位;确保灾区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基本医疗。

  三、加强行业协会监管,认真解决行业协会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

  四、大力加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积极认真开展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五、严格殡葬执法,规范殡仪服务;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原则,依法对流浪乞讨人员实现及时有效救助;依法行政,规范婚姻、收养登记。

  六、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收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及时反馈。

  投诉电话: 2052319,2023710

  漳州市教育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一、严格依法治教。认真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办学行为。

  二、加强教育收费管理。确保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实施,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和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管理的规定,禁止有偿补课,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工作,实行收费公示。

  三、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推行政务公开,坚持勤政廉政,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福建省中小学校行风建设和教师职业道德“六要六不准”的规定》,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素质,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廉洁从教。

  五、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政风行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2063942)和举报信箱(jyjjcs@163.com),认真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坚决查处教育系统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漳州市卫生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一是坚持为民服务宗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开展行风督促检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诚恳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大力宣扬卫生系统先进典型,增强医务人员为病人服务意识,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全面推行公示制度。公开工作职责,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

  四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依法加强监管,严防乱收费行为发生。

  五是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行为。不断增强医务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坚决反对并严肃查处收受红包、回扣、开单提成等违法违纪行为。

  六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对群众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核实清楚和反馈,督促限期整改,及时纠正处理,并严格按照卫生纠风责任制规定,对负有责任的人员和单位实施责任追究。

  七、投诉监督电话:2052067 2031911

  漳州市工商局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把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农民利益、关系经济发展环境的热点问题作为市场监管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各类企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二、坚持优质服务,畅通绿色通道。深入贯彻落实省工商局“26条”、“35条”和两个“13条”优惠措施,实施企业登记注册“绿色通道”,受理企业变更、设立登记时,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三、强化工作协调,落实专项治理。运用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工作协调,促进中介组织的管理得到有效规范,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四、坚持依规收费、实现“阳光收费”,彻底纠正搭车收费、收费不给票等乱收费行为。

  五、坚持红盾护农,促进新农村建设。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为重点,打假治劣,切实解决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六、坚持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类经营者的品牌意识。支持、引导企业积极注册商标,帮扶重点企业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使创品牌、树品牌、兴品牌、强品牌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

  七、坚持打假维权,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完善“12315”申诉举报网络,加强农村“一会两站”建设。对消费者申投诉,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

  八、坚持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六项(条)禁令”,强化内部管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发现违纪违规人员,决不姑息迁就,坚决查处。

  若有违诺,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市工商局投诉监督电话:2923443

    [编者按]为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我市继续在市直部门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2008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对象包括所有政府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和公共服务行业,共80个部门单位,其中一般评议单位71个,重点评议单位9个(具体名单附后)。9个重点评议单位根据评议工作要求,制定了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现予以公布,欢迎监督。评议期间,广大人民群众可以通过发送短信(发短信到0596—2031700)或进入漳州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网页(网址:www.zzlz.gov.cn)等方式参与评议,对各参评单位发表意见和建议。重点评议单位是:市公路局、市环保局、市人防办、市物价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

(责编:冯川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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