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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地方立法项目
 福建东南新闻网  |  时间: 2008-09-28 11:00:31    |  文章来源: 福建日报   
 

     为增强地方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9月27日起至10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开征集2009年立法计划项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包括项目名称、立法依据、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法规的主要内容等)。

  据悉,为做好《福建省人大常委会2008-2012年立法规划》的编制,3月1日至4月1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规划项目。社会各界积极响应,提出许多有价值的立法建议和意见,内容涉及经济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建议和意见得到充分吸收,有的已列入立法规划的正式项目或调研项目,有的已转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此次征集活动联系地址为福州市五四路25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350001,传真:0591—87500017,电话:0591—87605122 87545395,E-mail: rdfgwbgs@sina.com。(记者 郑昭)

(责编:冯川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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