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13日讯 (记者
王秀钦)今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德章向大会作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08年 成绩呈“五新”
刘德章说,2008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中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了新一届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主要特点: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为根本,人大工作力求新作为;以提高质量为重点,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以增强实效为核心,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以发挥代表作用为主线,代表工作上新水平;以提高履职能力为目标,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
据介绍,一年来,常委会共召开7次会议,制定法规4项、修改3项、废止4项;审查和批准福州市、厦门市法规4项;讨论并作出重大事项决定、决议10项;先后对7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及其部门、省法院、省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12项;组织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32件、建议739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7人次,全面完成了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人大工作任务。
2009年 努力开创新局面
关于2009年常委会的工作,刘德章说,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做好今年人大工作,对于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保持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常委会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着力提高立法质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着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着力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努力开创我省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
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刘德章指出,今年立法工作要以民为本,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突出地方特色,扩大公民有序参与,所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草案,都要向社会公布。增强立法工作的前瞻性,勇于突破难点、把握主动权,坚持立改废并举,做到制定一批、修改一批、调研一批立法项目。
据了解,今年拟审议促进闽台农业合作条例、现代物流业促进条例、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加快生态省建设若干规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林权登记条例、征兵工作条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航道条例、气象条例(修订)、发展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等11项法规草案。
以民为本 加强监督
根据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进一步强化依法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执政为民。把推进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影响社会和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加强预算和经济工作的监督,加大对审计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整改的监督力度。将听取和审议7个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9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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